青岛一男子当证人后被报复,最终反杀对方,这个案例罕见但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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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说说证人被报复的案例。首先,我们现实生活中,普通民众一般都害怕与黑恶分子有交往和瓜葛。之所以怕,是因为民众很难有自我保护的手段,而黑恶分子却是无所顾忌,随时都会报复,民众大多只能忍受,被黑恶分子搞得筋疲力尽,甚至自己和家人受到伤害。
  
  这也是社会上很少有民众去举报贪污受贿、邪恶行为,也很少有人愿意去做证人,去证明那些违法行为。一旦做了,被打击、被报复就会接踵而来,家庭破碎和亲人受伤害就少不了,法律对他们的保护往往不够。
  
  不要说普通民众,就是一些有一点身份和背景的人,也不敢随意去做举报人和证人,一方面是某些贪赃枉法的官员和黑恶分子的势力庞大,另一方面是害怕被打击报复,最终反而害了自己和家人。
  
  青岛男子刘某曾为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作证,不料该案犯人出狱后,开始对其进行骚扰和报复,导致刘某每日提心吊胆,母亲和孩子因此被吓病。一天深夜,忍无可忍的他把再次入侵家的王某杀害,成为了一桩命案的被告人。
  
  8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文书。事发2017年,王某非法侵入住宅,刘某作为目击者作证,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是王某刑满出狱之后,开始对刘某进行骚扰威胁。
  
  起初被骚扰时,刘某家中的玻璃被人砸碎了,刘某并不清楚是谁干了,所以没有报警。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他家中的玻璃时常被人砸,都是深夜被丢砖头。被砸后,对方还打来骚扰电话,问他"过得挺好,半宿能睡着?"
  
  在多番被骚扰后,刘某终于确定,干这些没屁眼事的就是王某。刘某因此找上王某,王某承认事情都是自己干的。他表示,因为刘某作证导致自己坐牢,所以刘某得给他补偿费。刘某则表示,他会进监狱跟自己的证言没关系。
  
  两人没有谈拢,之后王某便动不动就打电话给刘某,并扬言要弄死他。王某的骚扰和恐吓,使得长期受此煎熬的刘某的母亲和女儿都被吓病了,为此刘某在家里安装了摄像头,监控中拍下了王某的恶行。
  
  有了切实的证明,刘某报警了。但并不认为这样就能阻止王某的骚扰行为,认为王某还会继续对他的报复行为,因此刘某决定不再忍让,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不受伤害。
  
  在案发当晚,刘某准备了一把剔骨刀在兜里,守在家附近等待王某到来。果然不出所料,王某在凌晨一点左右,再次来到刘某家附近,并用刀砍刘某家后窗玻璃。刘某忍无可忍,来到王某身后,用镢头击打其项背部。
  
  被打后,王某逃跑,刘某去追。二人争执中,王某用砍刀砍伤了刘某,刘某一则掏出刀具反击,并捅中王某左胸,王某跑出10米左右倒下。刘某发现王某倒地不起,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当救护车赶到后,王伦已死亡。
  
  之后,胶州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刘某自愿认罪,其律师认为王某的打击报复行为是刘某采取了自卫措施,才导致命案的发生,王某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所在村中300多名村民联合陈情请愿,希望法院宽大处理。
  
  经审理,法院表示,公民在受到不法侵害,有正当防卫权。被告人刘某因为作证遭到王某骚扰,并使家人受到伤害,而且自己也被王某砍伤,期间采取的反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的判决让不仅刘某免受牢狱之灾,更是民心欢腾。多少民众在受到打击报复时,只能吃哑巴亏,面对伤人者都有过错的以往判罚,谁敢对黑恶行为进行反抗呢?家庭受到侵害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近些年法制取得了很大进步,各种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中,但民权、私权被侵犯后不敢反抗的事情还是比比皆是。民权、私权必须得到保障,才能让黑恶分子不敢对民众指手画脚,随意凌辱,才能让民众敢于与邪恶势力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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