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竟与强拆有关很多人认为好可怜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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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上下都在聊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这事,还扯到了强拆什么的。在下刚好也是这方面的研究者,不防也谈谈自己的看法:7月7日中午,贵州安顺一辆公交车,行驶至水库边时,先是降低车速停在路中央。然后等左车道没车后,猛打方向盘,横穿五个车道,撞坏湖边护栏,坠入虹山水库。
 
最后造成21人死亡。是实打实的惨剧。
 

虽然在事故后,很多人看了上面这个视频,都已经判断出这是司机故意在报复社会,但昨天,正式的调查结果出来,才知道具体的来龙去脉:
 
该司机不满自己使用的公租房被拆除,怀恨在心,所以报复社会。
 
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竟与强拆有关很多人认为好可怜你觉得呢
 
在发表关于这起悲剧的任何看法前,你都首先必须得承认,这司机的做法是错的。
 
既不应该被正面报道,也不应该被人理解,或者被人谅解。
 
然而,当你打开微信公众号看看,会发现一些博主,说
 
“他也是被逼急了,没办法。”
 
当你看到一些媒体的报道,会发现他们问了凶手的亲戚朋友,看了凶手的抖音号,然后得出结论:
 
“这人平时是个好人。”
 
当你打开知乎看相关问题,会发现有些人用:
 
“布衣之怒,流血五步”
 
“只不过就是你还没被逼到这个份上。”
 
来形容这个司机。
 
仿佛他不是凶手,而是个不得了的英雄。
 

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竟与强拆有关很多人认为好可怜你觉得呢

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竟与强拆有关很多人认为好可怜你觉得呢

看了让人又迷惑又愤怒。

 

说实话,司机张某钢的行为,是实打实的无差别杀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算是恐怖主义。

 
因为他的恶意,导致21个无辜的生命死亡,21个家庭因为他陷入到生离死别的悲痛中,你们现在要求大家为司机想一想,但谁又替死去的21条人命想一想呢?
 
这种把恐怖主义包装成个人英雄的论调,和当年某明星的“恶之花”说法一样可恶。
 
从法律上来说,这不属于强拆。
 
张某钢的房子,是单位分给他的自管公房,本来产权就是属于单位的,不属于他自己。所以拆迁赔给他的七万多块钱,并不是不动产补偿,而是居住损失费用。
 
产权不是他的,所以拆迁其实并不一定需要他同意。
 
换句话说,这和强拆完全不一样,一码事归一码事。
 
从事实上来说,7万多块在当地也能买到房了。
 
很多读者住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就自动把大城市里的房价和拆迁补偿款代入进来,觉得七万多的补偿款离谱。
 
比如七万,在上海内环一平米都买不到,确实离谱。
 
但案发地是在贵州安顺西秀区,西秀区的新房4000块一平,老一点的二手房更是只有两三千一平。
 
在火车站附近不算太差的位置上,14万已经可以买到50平的房子,而更偏远一点,还要更便宜。
 

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竟与强拆有关很多人认为好可怜你觉得呢

这还是买房,如果租房的话,这里80平的房子租金800块一个月,如果小一点可能一个月租金还不到500。

 

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竟与强拆有关很多人认为好可怜你觉得呢

还是上面说的,拆掉的房子是公租房,不是他所有的,所以给的钱是居住补偿费。

 

如果他拿7万去租房,不算这七万多块在银行的利息,能租十多年。

 

七万多块给的确实不多,但也不至于到“把人逼死了”的地步。

 

他还有稳定的工作,有社保,也有地方可以去(他住他姐姐家),根据官方通报,他还有女友,还有存款。

 

当事人52岁,十多年后也退休了。

 

如果这就能成为某些人口中“杀人的理由”,那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

 

再从人性上来说,他公交车上的乘客怎么都是无辜的啊!

就算如同一些博主所说,他完全没办法接受,完全被逼急了没办法了,恨死了拆他房子的人。
 
但这又和他车上的乘客有什么关系?
 
那些乘客里,大部分都是和他一样在生活的普通人。
 
有刚考试完的学生,等着迎接高考完那个最开心的暑假。
 
有可能刚买完菜的奶奶,想回家给孙子做一顿好的。
 
结果因为他这一怒,连累了一整车人。
 
每每有这种事情发生,总会有媒体,极端放大凶手遭受到的委屈,然后得出结论,凶手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被逼急了,他本质也不坏。
 
但我就想问问,这还不坏什么坏?
 
这样的人不是罪大恶极,什么是罪大恶极?
这和那些受了社会的气,就拿着刀去幼儿园门口无差别砍杀小朋友的,又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本质都是自己无法面对生活以后,向更弱者发泄怒火。
首先得承认他是错的,并且不给他的行为找任何借口,找任何道德上的理由,我们才能开始讨论其他议题。
 
比如公交车、大巴车司机其实掌握了一整车人的性命,是不是应该提供给他们一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保证他们的心理相对稳定?
 
比如这些司机,工作辛苦,精神疲劳,是不是应该适当增加待遇,让人对世界有留恋?
 
诚然,中国有14亿人,不出几个反社会的变态反而不正常。但对于这种恶性事件,还是能降低一点概率是一点比较好。
 
任何一件事,最后当然都应该有反思。
 
但反思贵州坠湖公车司机报复社会的根源,是不能替代批判,更不应该让人产生出“同情恐怖分子”、“同情凶手”的情绪来。(作者:雷斯林;来源:为你写一个故事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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