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浙江大学上了热搜……
说老实话,莫名其妙、稀里糊涂,这个通告,看得我云里雾里,着实看不懂浙大这一波神操作:
强奸罪?缓刑?努某某(这种姓?)、留校察看?
第一波看不懂的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是犯了强奸罪,至少不应该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吗?为什么才一年六个月?
我在网上检索到一份判决书,该犯罪分子是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判决书中写着:
因为犯罪中止,所以减轻处罚;
因为自首+积极补偿,所以从轻处罚。
这里,有两个名词: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
综上,自首+积极赔偿,也只是从轻处罚,至少也要判3年;
而倘若犯罪中止,倒是有可能减轻处罚——不过没有看到努某某的判决书,所以不敢贸然下断言。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准备检索一下他的判决书,遗憾的是:竟然没找到……
从网上找到一张截图,截图显示:努某某的判决书,不予公开。
这就有意思了,判决书不予公开只有一个原因: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
嗯哼?
是的,这虽然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可为什么别的强奸犯的判决书都要公之于众,唯独这样一个浙大的民族学生的判决书不予公开呢?
到底是因为浙大在杭州的牌子较响,出于保护浙大学生的目的,所以不予公开?
还是少数民族身份的加持,使得该生获得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判决书不予公开?
既然舆论已经热起来了,我们不妨蹲一个瓜,等等看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相关的说法。
最令人惊愕的莫过于神之操作:“强奸犯,竟然只是留校察看?”
嗯,是的,你没有看错,的确是留校察看。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查到了一份《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其第十一条第三款如下:
“(三)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终于看到了,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可以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
所以,浙江大学的这波操作,妥妥的用足了自由裁量权,挽救式处罚:拯救强奸犯!
只是这纸通告之所以引发舆情,说到底是人们质疑,该强奸犯为何被处以如此轻的处罚:只有一年半,还是缓刑?浙江大学为何给予该生如此轻的惩处,仅仅是留校察看?
对于前者,因为判决书神奇的不予公开,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对于后者,浙大当然是有充足理由的:
划重点:初犯、强烈悔罪(怎么悔罪的?朋友圈继续秀恩爱)、民族贫困地区(只是贫困地区,并不一定是贫困户,注意区分,国家级贫困县也是有富豪的)、教育挽救民族学生……
看到这里,总算明白了,如标题所讲:浙大对犯了强奸罪的民族学生给予挽救式处罚——留校察看!
既然浙大如此爱护一个强奸犯学生,那我也只能弱弱的祝愿浙大的女生:做好防狼保护!
一个对强奸犯如此宽容的高校,能同时对受害者也这般无微不至的爱护呢?我不晓得答案!毕竟,马上要报志愿了,只能提醒高三的小姑娘们,擦亮眼睛:来浙大读书,请自备防狼喷雾!
- 今日头条“首发激励”功能是鸡贼更是鸡肋!
- 关于斯大林的读书笔记与再反思(二十六)“大平反”的逻辑问题
- “大汉丞相”被封,为民发声的人一个个走了
- 关于斯大林的读书笔记与再反思(二十四)大清洗与南北战争
- 关于斯大林的读书笔记与再反思(二十三)大清洗的真相
- 关于斯大林的读书笔记与再反思(二十二)“大清洗”的导火索(2)图哈切夫斯基案
- 上帝选中特朗普:他与拜登谁有利于我们中国发展!
- 律师揭露油罐车事件背后阴谋:新京报这次立大功了!
- 特朗普被刺杀
- 关于斯大林的读书笔记与再反思(二十一)“大清洗”的导火索(1)西班牙内战
2020年7月21日 下午2:15 沙发
支持小编,愿社会公正
2020年7月21日 下午2:16 板凳
评论少 有可能是你的服务器有问题,偶尔提交,报502错误哦
2020年7月21日 下午2:28 地板
哈哈,社会是有关系人的社会,底层的就老老实实的吧
2020年7月21日 下午3:24 1层
@匿名 一个强奸犯判决竟然这么轻,判一年半,还缓期一年半,估计最后一天牢都不会做。你要说他是普通人,我一百个不信。
2020年7月21日 下午4:26 4楼
换做是校长大人的女儿被强奸,看看是否还能留校察看
2020年7月21日 下午9:16 5楼
天天到处旅游,豪吃海底捞,豪玩无人机,真是贫困学生,估计家里穷的就剩下钱了吧!要不官老爷也不会如此轻判一个强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