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传教犯法吗?中国一定要警惕“套娃式”明星公开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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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光明网发了一篇文章《明星大V莫将自媒体当成“布道场”》,文章中提到:《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尤其是对于一些借慈善之机传教的情况,《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互联网上的任何活动都应严守道德、法律底线,更何况是头顶“名人光环”的明星大V。不要错将宗教信仰自由当成网上传教的“挡箭牌”,要切记互联网不是私人的“后花园”更不是明星大V的“布道场”。

 

新华网也发了一篇文章《明星网上“带货”莫“带祸”》,文章中提到:明星“带货”,带的可以是物质上的“货”,也可以是精神上的“货”。明星们“带货”,带的有可能是好“货”,也有可能夹带私“货”,甚至是“祸”。比如近年来就有个别明星在网络公共平台上搞“传销”,甚至劝说诱导粉丝信奉某些宗教,引起了舆论的警惕。

 

关于明星在网络上公开传教的问题,很多网友包括我在内,在网上其实已经呼吁了很多年了,为什么官方媒体现在才注意到这个问题?我觉得很多网友包括我在内,咱们的呼吁有一定作用,但是,并不是主要作用,我觉得这一次的主要原因是香港!!!

 

关于香港,很多人只注意到了冲在前面的学生炮灰群体,很多人忽视了在香港,还有一支更重要的主力队伍:宗教团体和神职人员。学生聚集在学校里,便于统一洗脑,便于组织群体行动!同样,教徒聚集在教堂里,更便于统一洗脑,更便于组织群体行动!还有更重要的两点:第一,教徒有统一的宗教信仰,比学生行动更坚定!第二,宗教团体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所以说,如果乱起来,宗教团体比学生群体危害性和破坏性更大!在香港最可怕的情况是:很多学校和宗教都是合二为一的,据统计,现在香港有285所基督教和天主教小学、235所基督教和天主教中学。所以说,香港的大部分年轻人是控制在宗教团体手里的,并且还在源源不断地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被宗教团体洗脑的香港青年……

 

我们都知道沙特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其实,美国也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历任美国总统都是基督徒,都需要按着《圣经》宣誓就职。所以,大家一定要清醒地意思到一个问题:在中国道教、佛教,基本上是不干预政治的。但是,基督教作为美国的国教,作为美国颜色革命的重要工具,基督教有着强烈干预政治的倾向,并且基督教不仅想干预政治,最终的目的是控制政府,所以,基督教群体在香港就表现得特别活跃……

 

香港,这一次是坏事,也是好事。以前无论大家怎么苦口婆心地呼吁要警惕明星公开传教,相关部门都不理不睬、视而不见。现在,香港的事情闹大了,相关部门被搞疼了,终于意识到宗教团体的危害性了……幸好,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

 

以前,毛主席说“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我觉得现在已经无法用糖衣炮弹来形容某些明星了,因为他们比糖衣炮弹伪装地更复杂,糖衣炮弹,扒开糖衣,就能看到炮弹,但是,某些明星,扒开一层糖衣,还有一层糖衣,再扒开一层糖衣,里面还有一层糖衣……我觉得应该用套娃来形容这一类的明星。

 

俄罗斯套娃,大家都知道,很多个不同大小的娃套在一起。“套娃式”的明星,一般是这样的,最外面一个大娃写着明星;拿走大娃,二娃身上写着慈善;拿走二娃,三娃身上写着信仰;拿走三娃,四娃身上写着公知;拿走四娃,五娃穿着渔网装身上写着反共……这就是“套娃式”的明星,比糖衣炮弹更能迷惑人,也更有危害性,所以,中国一定要警惕“套娃式”的明星公开传教!!!(来源:熊老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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