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52岁男子逃亡30年后到警局自首竟没有自己犯罪涉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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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犯了错会怎样?或者勇于承担后果,或者逃避责任。一个人犯了事呢?大多也是同样的做法,但与犯错不同,犯事因为后果严重,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有些人,害怕承担后果,就会选择“跑路”。
搞笑的是,有些人虽然犯了错,但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犯事了,结果选择“逃亡”,实在熬不住生活的压力和内心的煎熬,在选择承担后果时才发现,自己没犯事,而此时几十年的青春已经没了。
10月15日,江苏徐州一位52岁的男子,“逃亡”30年后,实在难以忍受内心的煎熬,便主动到警察局自首,然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警方核查后发现,他并没有涉案信息,也就是说他没有犯罪的案件。
该男子之所以战战兢兢30年,一直流浪在外,是其自认为发生在1990年的一起“打斗事件”。其在第二天听到警笛声,误以为是警察来抓他的,于是他开始了逃亡之路。这一逃便是30年,而就在10月16日,他才得知双亲早已去世。
一个自认为“有罪”,一个“逃亡”30年的“犯人”,“自首”时才发现,自己没犯任何事。这看起来更像一个荒诞的故事,而不是一个“案情”。然而,这就是发生在身边的事实,一点也不可笑。
三十年时间,男子从一个懵懂青年,变成了沧桑中年,然而这三十年,他没有风花雪月,没有波澜壮阔,只有胆战心惊,只有岁月煎熬。不敢住宾馆、不敢交朋友,不敢联系家人,活脱脱的有一个游离于人群的可怜虫。
这一切的缘由,怪不得别人,只能怪他自己,如果他没有“斗殴事件”,他就不至于去“逃亡”;如果他敢于承担责任,他也不至于要流浪三十年。不想再继续逃下去,是他面对现实的结果,也是他自我重生的开始。
男子是不是无辜的,暂时还无法定论。但他没有涉及重大刑事案件,这是可以肯定的。即便是三十年前,重大刑事案件依然会有档案存在。男子的打架斗殴事件可能有,但结果应该不是很严重。
逃亡30年后自首得知未涉案,就像是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只是这个玩笑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胆战心惊的30年岁月,是闹剧,更是悲剧。怨谁呢?还只能是他自己。
男子是绝对无辜的,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斗殴事件”中出现了问题,男子也不可能感到害怕,听到警笛声就去“逃亡”。“逃亡”30年确实残酷了些,但他又怎么能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呢?
男子如今是真正意义上的解脱了,但却肯定高兴不起来。毕竟,30年对一个人风华正茂的年轻来说,那意味着有无数可能,而如今,他已经是一个沧桑的中年,他还能为自己做什么呢?
30年有限的“自由生活”,却是见不得光的,而且还要时刻警惕周围动静。这对谁都是煎熬,所以当警方告诉他未涉案时,他会哽咽出声。因为他早已习惯自己逃犯的身份,突然有人告诉他没犯罪,他内心的支撑就轰然倒塌了。
或许他会想,如果他当时不去“逃亡”,那他的生活就是另外一个样子。只是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面对责任,承担是一个结果,不承担是另外一个结果。选择了怎样处理,就必须承担最终的结果。
男子因为自己的无知和不敢承担责任,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能完全说是咎由自取,但至少是自作孽不可活。其实,相比于双亲的逝世,他逃亡代价更悲戚的是,他前半生的“社会性死亡”。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酷刑,自己做的事都不敢面对,更可能被打得满地找牙。既然不愿意承担自己事情的结果,那就要接受不承担结果带来的后果。存在主义哲学说,上帝死了,我们自由了,我们可以选择,并因此为选择付出代价。
事实上,我们大多数时候,无法选择命运,只能选择面对命运的态度。30年内心的煎熬,让男子意识到心安的重要,因此才毅然选择“自首”,让自己不再煎熬。所以,很多时候,心安的人才会遇见安心的命运。
逃亡30年后自首的男子高兴不起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算找到了心安的归处。相较于“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式的美好祈愿,其实大多数人也只是为了活个心安理得。
熊培云说:“我相信人的一生是身体下坡,灵魂上坡的过程。”生而为人,难免会时常反刍人生的意义。总有人说,人活得没有意思,但还是会为了更好的人生不懈努力。
世人命运有别,不过是在世事中分饰各角,没有人不是一座孤独,与其诅咒海水,不如建造船舶,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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